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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将按照新分类标准处理商标申请。
根据《德国商标条例》规定,第12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尼斯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于DPMA的程序。因此,自2023年1月1日的商标注册申请,DPMA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第12版《尼斯协定》,这些申请必须按照2023年1月1日起适用的分类表所规定的顺序对商标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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